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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审批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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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地:四川 成都市
有效期:长期有效
最后更新:2023-10-18 07:5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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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区 四川-成都市
产品详情

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审批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;


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审批需要符合的条件:


根据《互联网文化暂行规定》和《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业务分类目录(试行)》网络视听节目指的是利用互联网向计算机,手机用户提供的视听节目,包括网络电视剧,网络电影,网络动画片等,近年来,网络视听节目在文娱领域异军突起,近期大火的《狂飙》《三体》等作品均属网络视听节目。


当前,所有网络视听节目均归属广电縂局级地方各级广电部门管理,从事网络视听节目制作的机构,无论制作内容为电影,电视剧还是动画片,均须先取得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》。


申报材料:


01.申请报告;


02.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》申请表


03.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;


04.法定代表人简历;


05.办公经营场所产权证明,租赁协议


06.至少三名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的资格证书,简历,及相关培训证明。


07.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(经营范围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)


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申请范围:金牛区,成华区,锦江区,武侯区,高新区,青羊区,温江区,郫都区,双流区,新津区,新都区,天府新区,龙泉驿区,青白江区,高新西区,东部新区,大邑县,蒲江县,金堂县,邛崃市,崇州市,崇州市,简阳市,彭州市,都江堰市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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